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

教會是什麼

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裡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羅馬書十二章5節 有一種研讀聖經的方式,就是把聖經當成教會之書來讀。所謂的教會,就是一群相信的人聚在一起,成為團契,好將神所賜下的信心,以及在神幫助下我們對自己的正確認識,在世人面前陳明出來。


從這點來看,單單因為羅馬書對福音有極為經典的陳述,就非常適合成為教會的重要依據,因為教會生活其實也就是福音生活。

教會是什麼?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,他們不分猶太人和非猶太人,皆蒙神揀選,因信稱義,從罪中釋放得自由,並且擁有稱義之後願意互相服事弟兄姊妹的新生命。


教會是什麼?是慈愛天父的家人,活著有盼望,將來要繼承祂的產業;是重建的社群,奠基於基督在歷史上的死,以及如今在天上的生命與大能。


沒有一卷書能像羅馬書一樣,能將上述這些教會的意義,闡釋得如此盡善盡美。
摘自《天天認識神》